起诉离婚有孩子会怎么判?


起诉离婚时涉及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法院会遵循一定原则来进行判定。 首先,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大前提。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存在特殊情况,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无法抚养子女等,孩子也可能随父亲生活。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因素,都会被纳入考量范围。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这些情况会使该方在争取抚养权上有优势。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不过这不是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法院一般在父母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着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 另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法院在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综合各种因素,选择对孩子成长、生活、教育等各方面最有利的一方获得抚养权。 抚养费: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等需求,向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