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要办理离婚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结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病,现在我想办理离婚,但不知道该走什么流程。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要收集什么证据,想了解一下具体该如何处理才能顺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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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病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想要办理离婚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首先,要明确一些法律概念。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在处理离婚事宜时,要根据患病方的精神状态来确定其属于哪种类型。如果患病方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可以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双方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如果患病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另一方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无法签订离婚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诉讼离婚时,需要先确定患病方的监护人。一般情况下,其父母、成年子女等可以成为监护人。然后,由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这类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患病方的生活安置等问题。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在财产分割等方面,也会适当照顾患病方的利益。总之,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办理离婚,要根据患病方的民事行为能力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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