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要怎么办理离婚流程?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现在感情不和想分开,不知道没有结婚证该怎么办理离婚,是和有证的流程一样吗?需不需要去法院?还是直接分开就行?有点懵,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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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在法律上,没有结婚证的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压根就没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另一种是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了。 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如果只是单纯想分开,不用经过法律程序,直接分开就行。但要是涉及到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要是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领结婚证之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办理离婚了。离婚程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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