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人士买房子办理过户需要带什么证件?


对于离婚人士买房子办理过户需要携带的证件,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解释下房屋过户的概念。房屋过户,通俗来讲就是把房子的所有权从卖方转移到买方名下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登记确认,而在办理时就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证件。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于离婚人士而言,除了上述一般性的材料外,还需要额外准备一些能证明其离婚状况的材料。通常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基本证件,用于确认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户口本也是必须的,它可以反映您的户籍信息等情况。 由于已经离婚,还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离婚证是民政部门颁发的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证件;而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则是通过司法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书。这些材料可以证明您目前的婚姻状况,在办理房产过户时是重要的证明文件。 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涉及到财产分割,关于房产的相关约定也需要提供,比如是否对购房资金的来源、房产的归属等有特别说明。另外,购房合同也是必不可少的,它是您与卖方之间关于房屋买卖的约定,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离婚人士买房子办理过户一般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购房合同等证件和材料。不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可能在具体要求上会有一些细微差别,所以在办理过户前,建议您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的证件和材料,顺利完成房屋过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