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房子倒了,宅基地还存在吗
我家在农村有一处老房子,最近因为年久失修倒塌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宅基地还归我家吗?是会被村里收回,还是我们依然可以继续使用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政策,希望能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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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房子倒了,宅基地不一定就不存在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 从一般规定来讲,如果老房子倒塌后,村民没有将户籍迁到其他地区,理论上应继续保有宅基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只要符合分配资格且按要求完成房屋建筑,无论房屋是否倒塌,宅基地原则上持续保留,除非国家征收或因地方建设规划不能重建。 另外,法律还规定了特殊情况。如果老房子倒塌后,两年内没有动工重建修缮,宅基地可能会被收回。《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指出,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能确定使用权,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注销土地登记。 还有一些情况也会导致宅基地被收回,比如房屋主人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像城市户口子女继承农村房屋,房屋倒塌不可居住时,宅基地使用权会被收回;房屋主人在村里拥有多处房屋,因“一户一宅”制度,继承的房屋倒塌后无法申请重建,村里有权收回;宅基地长期空置等情况。 所以,老房子倒了后宅基地是否还在,要结合实际情况,看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若想继续使用宅基地,要及时关注当地规定并按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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