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是否是法条竞合关系?


首先来解释一下法条竞合关系。法条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而排斥其他法条适用的情况。也就是说,不同法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之间存在包容或者交叉的关系。 盗窃罪,简单来讲,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比如,张三趁李四不在家,偷偷溜进他家把值钱的东西拿走,这就是典型的盗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比如,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自己掌管财务的便利,把公司的钱转到自己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包含了部分盗窃的行为方式,当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窃取本单位财物时,既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也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但由于职务侵占罪的规定对这种特定主体利用职务便利的行为做了特别规定,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此时应优先适用职务侵占罪的法条来定罪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