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清算的房子需要补差价吗?

我买了套房子,结果开发商破产清算。购房合同约定的面积和实测面积有差异,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需不需要补差价,心里特别没底,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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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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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破产清算的房子是否需要补差价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关于房屋面积差价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也就是说,在开发商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如果房屋面积存在差异,是否补差价要先看购房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如何处理面积差价,那就按照合同来执行。若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原则来处理。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时,购房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价格补足差价;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对于超出3%部分的差价无需补足。 此外,从破产清算的程序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一定顺序清偿债务。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关于房屋面积差价的问题属于普通债权债务关系。在破产程序中,要遵循法定的清偿顺序。购房者一方面要关注房屋面积差价的处理,另一方面也要留意自己在破产程序中的权益保护。如果购房者已经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并且房屋具备交付条件,购房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面积差价也需要按照上述规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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