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改户口需要父母双方都同意吗?


在我国,孩子改户口是否需要父母双方都同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改户口”涵盖了很多方面,像变更姓名、变更户籍地址、变更民族等。不同的更改事项,对应的法律规定和要求也不一样。 以变更姓名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同时,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也就是说,未成年子女变更姓名时,一般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这是因为未成年人缺乏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共同保护和管理孩子的权益,姓名权是孩子重要的人身权利之一,所以需要父母共同决定。 再说说变更户籍地址等其他情况,如果只是正常的因购房、搬迁等原因迁移户口,通常只需要符合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规定的迁移条件即可,一般不需要父母双方都同意。只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就行。但如果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迁移户口情况,就可能需要考虑抚养权归属以及另一方的意见等因素。如果抚养权归一方,这一方要迁移孩子户口,可能需要向户籍管理部门说明情况,有的地方可能还需要另一方签字确认或者提供相关证明。 所以,孩子改户口是否需要父母双方都同意,要根据具体的更改事项和当地户籍管理的具体规定来确定。如果遇到另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建议先和对方友好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所需的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