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之后需要双方各执一份吗?
我和公司变更了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公司说变更后的合同就不用给我一份了,他们留着就行。我有点不放心,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是不是要求双方都得各执一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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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劳动合同变更后是否需要双方各执一份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劳动合同变更指的是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各执一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一规定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劳动者而言,持有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凭证。当在劳动过程中出现与变更内容相关的争议时,劳动者可以凭借手中的合同文本,清晰地了解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证据。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说,让劳动者持有变更后的合同文本,不仅是遵守法律规定的要求,也有助于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如果用人单位未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用人单位可能会因无法证明劳动者知晓并同意变更内容而陷入被动局面。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总之,劳动合同变更后双方各执一份,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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