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遗产夫妻是否都有继承权?
我家涉及到父母遗产分配的问题,不太清楚夫妻双方在这其中的继承权情况。比如正常情况下夫妻能不能继承,在什么特殊情形下会有所不同,具体又是怎么规定的,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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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夫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父母的遗产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法定继承人是基于血缘关系、婚姻关系等特定身份关系确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配偶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所以从法定继承角度,夫妻一方不是对方父母的法定继承人。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使得夫妻一方可能获得对方父母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如果儿媳在丈夫去世后,对公婆承担了主要的赡养责任,或者女婿在妻子去世后,对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对方父母的遗产。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如果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明确将财产留给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该方就可以依据遗嘱获得相应遗产。 还有一种常见的容易混淆的情况,就是关于婚后继承遗产的性质问题。如果是婚后一方继承的父母遗产,在没有遗嘱明确表示只归一方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夫妻另一方对该遗产有继承权,只是在财产性质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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