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医药费需要去交警队开证书吗?


在处理车祸医药费问题时,一般情况下并不一定需要去交警队开证书。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处理中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车祸医药费的处理,主要是围绕着责任认定和费用报销。交警队的主要职责是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他们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个认定书是非常重要的,它明确了事故双方的责任比例,是后续赔偿的重要依据。但它并不是针对医药费的专门证书。 关于医药费的报销,通常是由医疗机构提供相关的凭证。根据《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收取费用,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患者可以凭借这些正规的医疗发票、费用清单、病历等资料,向责任方或者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交警队可能会应相关当事人的要求,出具一些与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比如,如果事故情况比较复杂,保险公司或者其他赔偿责任方需要进一步了解事故详情,可能会要求提供交警队出具的证明。但这并不是普遍要求,也不是处理车祸医药费的必要环节。 综上所述,车祸医药费不一定要去交警队开证书。关键是要保留好医疗机构提供的正规收费凭证,同时依据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