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人和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我有套房子,其中我和朋友是共有人,同时房子还租给了别人。现在我想把自己的份额卖出去,朋友和租客都说他们有优先购买权。我不太清楚他们说的是不是真的,想了解下共有人和承租人到底有没有优先购买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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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共有人和承租人在特定情况下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是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所谓共有,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简单来说,就是当其中一个共有人要转让自己的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该份额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例如,甲、乙、丙三人按份共有一套房子,甲要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在同等价格、付款方式等条件下,就可以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甲的份额。 其次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要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比如,丁把房子租给了戊,在租赁期间丁要卖房子,那么戊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不过,如果房子的共有人要购买或者丁把房子卖给自己的近亲属,戊就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了。 综上所述,共有人和承租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但这种权利的行使也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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