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在不同的解除情形下有不同的要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当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首先由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这里既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员工。然后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如经济补偿、工作交接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 **过失性辞退**: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的过错行为,并且所依据的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且已向员工公示的。之后,公司应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如果有工会的话),听取工会的意见。最后,向员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 2. **非过失性辞退**:当出现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时,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同样要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并且要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相关规定。 3. **经济性裁员**:如果公司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裁员时,公司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等人员,并且要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