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夫妻在房产证上添名字,需要在贷款合同上也添名字吗?
我和配偶在重庆高新区有套房子,目前还有贷款未还清,现在想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不知道贷款合同要不要也加名字。另外,具体该怎么操作也不太清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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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高新区,夫妻在房产证上添名字是否需要在贷款合同上也添名字,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房屋贷款已经还清,这种情况下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相对比较简单。因为在贷款还清后,房产的抵押状态解除,此时可以直接前往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加名手续,一般不需要再对贷款合同进行修改,贷款合同保持原有状态即可。 但如果房屋还处于贷款未还清的状态,通常是不可以直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这是因为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与房产证的所有者一般需要保持统一性,涉及贷款操作时,银行借款合同中作为抵押物的主体也需保持一致。按照银行规定,在房贷未还清前,房产处于抵押状态,要变更房产相关信息(如加名字),需要先去银行还清贷款,注销抵押登记之后,再拿着房产证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加名业务。 相关依据是房地产买卖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合同、票据及产权证书的主体保持一致性,以保障交易和金融秩序的稳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也是基于特定的借款人和抵押物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批的,随意变更可能会影响银行的权益和贷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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