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犯故意杀人罪,其家人需要赔偿被害人家属钱吗?
我是一名大学生家长,孩子在学校犯了故意杀人罪,现在被害人家属要求赔偿。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们作为家人是否有义务赔偿这笔钱,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心里很着急,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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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因其犯罪行为而要承担的刑事处罚,由犯罪人个人承担;而民事赔偿责任是指对受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对于大学生犯故意杀人罪的情况,从法律上来说,犯罪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意杀人行为显然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犯罪人需要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损失,如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进行赔偿。 然而,犯罪人的家人并没有法定的赔偿义务。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家人愿意代犯罪人进行赔偿,这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视为犯罪人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例如,在一些案件中,犯罪人家属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适当从轻判处刑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家人必须赔偿,如果家人不愿意或没有能力赔偿,也不能强制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总之,赔偿责任主体主要是犯罪人本人,家人的赔偿行为更多是基于自愿和可能带来的量刑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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