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走保险后肇事者就不用理赔了吗?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对方肇事之后走了保险流程。现在保险赔偿金额感觉不够弥补我的损失,我找肇事者让他再赔偿一些,可他说走了保险就不用他赔了。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知道肇事走保险后,肇事者真的就不用再理赔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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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走保险后,肇事者并非一定就不用再理赔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了解交通事故的赔偿机制。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会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保险,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基本的赔偿。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有一定的赔偿限额,比如在有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当交强险赔偿后,如果受害人的损失还没有得到完全弥补,就会看肇事者是否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它可以在更高的额度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如果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额度也用完了,或者肇事者没有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对于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部分,肇事者就需要自己承担赔偿责任了。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在肇事走保险后,如果保险赔偿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全部损失,肇事者是需要继续承担理赔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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