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法对物业费有哪些规定?
我住在一个小区,每个月都要交物业费,但不太清楚物业法里对物业费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比如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怎么定,物业收了费要提供哪些服务,不交会有什么后果等等。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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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的“物业法”,关于物业费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一些地方性的物业管理法规当中。 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所支付的费用。通俗来讲,就是业主花钱购买物业公司的服务。 关于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等条款。这意味着物业费的收费标准通常是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不过,各地政府可能会出台一些指导价,物业服务人收取的费用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不能随意抬高价格。 从物业服务人的义务来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也就是说,物业公司收了物业费,就得按照合同约定好好为业主服务,像小区的卫生打扫、设施维修、安全保卫等都要做好。 对于业主来说,如果不按时交纳物业费,《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所以,业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是不能随意拖欠物业费的。 此外,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这也是为了保障业主的基本生活权益,防止物业公司滥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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