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婆不知道的情况下欠的钱需要一起还吗?
我在老婆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了些钱,现在债主找上门,说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老婆也有义务还。我不太确定是不是这样,想问问在法律上,老婆不知道我欠的钱,她需不需要和我一起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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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在老婆不知道的情况下所欠的钱是否需要一起偿还,关键在于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比如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的衣食住行、孩子教育、老人赡养等支出,即便老婆不知道,也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老婆有偿还的义务。比如丈夫为了给家里孩子交学费而借的钱,虽然老婆当时不知情,但这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需,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是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像丈夫背着老婆借钱用于个人的投资且投资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老婆还是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例如,债权人有证据表明丈夫借钱投资的项目,老婆其实是知晓且默认的,或者投资收益用于了家庭购房等共同生活支出,此时老婆就需要一起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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