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报交强险和商业险同一家公司时,险要分开报吗?
最近我遭遇了交通事故,交强险和商业险买的是同一家公司的。现在涉及到理赔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要不要分开报案,会不会影响理赔的进度和金额,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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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若交强险和商业险是同一家公司,不需要分开报。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商业险则是车主根据自身需求自愿购买的保险,用于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进一步补充赔偿。 当交强险和商业险为同一家保险公司时,在保险期内出险后,车主可立即上报并联络该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因为二者完全符合并行申请理赔的标准,保险公司会依据国家关于交强险及车主选择的商业汽车保险的相关规范给予相应的赔偿款项。例如,《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第五条规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若车主只向承保交强险或只向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报案(针对交强险和商业险承保公司不同的情况),则可能对日后理赔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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