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人员参加公益性岗位是否还有补贴?
我是低保人员,最近参加了一个公益性岗位。我不知道参加这个岗位后,之前的低保补贴还会不会有,也不清楚公益性岗位本身有没有额外补贴,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情况。
展开


在探讨低保人员参加公益性岗位是否还有补贴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分别从低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这两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是低保补贴。低保是国家为了保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当低保人员参加公益性岗位后,如果其家庭人均收入仍然低于当地低保标准,那么是可以继续享受低保补贴的。不过,如果因为参加公益性岗位获得的收入,使得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了,按照规定就可能会被取消低保资格。 然后是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是政府为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而开发的岗位。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同时,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一般来说,低保人员通常属于就业困难群体,如果符合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条件,参加公益性岗位后是可以获得相应补贴的。这种补贴主要是为了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同时保障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的基本生活。 综上所述,低保人员参加公益性岗位后,是否还能享受低保补贴要看家庭收入情况是否仍符合低保标准;而公益性岗位补贴方面,只要符合相关规定,是能够获得相应补贴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