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工资由谁发放?
我在一个公益性岗位工作,一直没搞清楚这工资到底该由谁来发。是政府部门直接发,还是所在的用人单位发呢?我想了解下这里面的发放主体规定,免得工资出问题都不知道该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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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是政府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而设置的岗位,其工资发放主体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发放涉及政府和用人单位。政府在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发放中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府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对公益性岗位给予补贴。这些补贴资金用于支付岗位人员的部分工资等费用。这意味着政府会承担一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支出。 同时,用人单位也是工资发放的关键一方。用人单位是直接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主体。他们有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和协议,对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在工资发放方面,用人单位通常会负责将政府补贴资金与自身承担的部分相结合,向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工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当地规定的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扣除政府补贴后,承担剩余部分的工资发放。 综上所述,公益性岗位工资一般是由政府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发放。政府通过补贴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用人单位则负责具体的工资发放操作和承担部分费用。这样的发放模式既体现了政府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也明确了用人单位在用人过程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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