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主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吗?
我买了一套房子,之前房子是有租客在租的,原业主和租客签了租赁合同。现在我成了新业主,不太清楚我需不需要和租客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还是沿用之前原业主签的合同就行,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探讨新业主是否需要签订租赁合同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买卖不破租赁”这一重要的法律概念。“买卖不破租赁”指的是,当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时,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只要原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并且还在租赁期限内,即便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新业主也不能单方面终止原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继续约束新业主和租客。 基于这个规定,一般情况下,新业主不需要和租客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就像是一份“接力合同”,新业主承接了原业主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例如,租客依然按照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履行自己的义务,新业主则享有收取租金、监督房屋合理使用等权利。 不过,新业主和租客也可以通过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果双方都同意重新签订合同,那么新合同将取代原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新合同的约定来执行。但这需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愿,不能强迫对方重新签订合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