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机动车撞人后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我骑非机动车不小心撞了人,对方受伤需要去医院治疗。我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义务先垫付医药费。要是不垫付,怕对方家属指责;要是垫付了,又担心后面有麻烦。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需不需要垫付医药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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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机动车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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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机动车撞人事故中,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首先,从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强制规定非机动车主必须垫付医药费。 在民事法律关系里,侵权责任遵循过错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非机动车主在事故中有过错,导致他人受伤,那么其需要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损失就包括合理的医药费。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必须先行垫付。 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垫付医药费是一种人道主义行为。当发生事故后,伤者可能急需资金进行治疗,若非机动车主有能力垫付,垫付医药费可以让伤者得到及时救治,避免因延误治疗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同时,垫付行为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有助于后续纠纷的处理。 然而,如果非机动车主暂时没有能力垫付或者对事故责任划分存在异议,也可以不先行垫付。此时,伤者可以通过自行支付医药费,待治疗结束后,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向责任方主张赔偿。也可以通过交警部门协调,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抢救费用。若事故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受害人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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