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将二手房转给儿媳需要父母双方签字吗?

我家有套二手房,父母打算转给我媳妇。我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是只需父母其中一方签字,还是必须父母双方都签字才行。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避免后续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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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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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父母将二手房转给儿媳是否需要父母双方签字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要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该房屋是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么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上,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这套二手房,在进行转让时,通常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并签字。这是因为双方都对该房屋拥有平等的权利,任意一方不能擅自单独处置。然而,如果房屋的产权登记在父母其中一方名下,并且有证据能够证明该房屋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比如是其婚前购买且没有进行过产权变更等情况,那么在转让时,可能只需要产权登记的这一方签字即可。不过这种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撑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这一事实。另外,若父母之间有关于该房屋产权的特殊约定,比如明确约定一方对房屋有单独处置权等,并且这种约定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就按照该约定来执行房屋转让签字的要求。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父母将二手房转给儿媳需要父母双方签字,但存在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或者有特殊约定等情况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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