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儿已满18周岁,父母还需要负担抚养费吗?

我女儿刚满18岁,还在上大学,没有经济来源。我现在经济压力挺大的,不想再给她抚养费了,但又怕这样做不合法。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女儿满18岁后,我还有义务负担她的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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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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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女儿已满18周岁,父母是否还需负担抚养费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子女年满18周岁,父母就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了。因为18周岁在法律上意味着成年,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然而,现实情况并非总是如此简单。该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也就是说,如果女儿虽然已满18周岁,但还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父母还是需要负担抚养费的。 但如果女儿已经年满18周岁,并且是在接受大学教育,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强制要求父母继续支付抚养费。因为大学教育并非义务教育,父母在子女完成高中教育后,并没有法定的义务再为其支付大学费用。不过,如果父母有能力且愿意支付,法律也并不禁止。 综上所述,女儿已满18周岁,一般情况下父母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但如果女儿符合“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条件,父母仍需负担抚养费。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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