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需要交房租吗?
我家最近分了套安置房,我不太清楚这个安置房是直接让我们住,还是需要交房租。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安置房到底需不需要交房租呢?
展开


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从性质上看,它主要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权益,以补偿其因房屋被拆迁而遭受的损失。 一般情况下,如果安置房是按照产权置换的方式分配给被拆迁人的,被拆迁人拥有该安置房的产权,就如同拥有自己购买的商品房一样,是不需要交房租的。因为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以原房屋的产权置换到了安置房的产权,对安置房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这里的产权调换意味着被拆迁人获得了安置房的产权,自然无需交房租。 然而,如果是通过租赁型安置的方式获得安置房居住权,比如一些地方为了过渡性安置被拆迁人,提供租赁型的安置房供其居住,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交纳房租。租赁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双方当事人(一般是被拆迁人和政府相关部门)在合同中会明确约定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所以,在租赁型安置的情形下,被拆迁人作为承租人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租。 综上所述,安置房是否需要交房租,要根据安置方式来确定。若为产权置换获得安置房,则无需交房租;若为租赁型安置,则需按合同交房租。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