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需要签合同吗?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公司说试用期先不签合同,等过了试用期再签。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合不合法,想了解下试用期到底要不要签合同呢?会不会对我权益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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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需要签订合同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一段特殊时期,它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试用期可以不签合同,相反,签订合同对于保障双方的权益都至关重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同时,该法第十九条也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对于劳动者而言,签订合同可以明确自己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重要权益。如果不签订合同,在试用期内可能会面临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足额工资等风险。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很难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维权也会变得困难。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签订合同可以规范用工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无疑会增加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 因此,无论是从保障劳动者权益还是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的角度来看,试用期都应该签订合同。劳动者在入职时,应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明确试用期的相关条款。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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