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需要预缴吗?
我是小规模纳税人,最近承接了外地的建筑服务项目。不知道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预缴税款,要是需要的话,预缴的流程和比例是怎样的也不清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是需要预缴增值税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这里的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而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就是指纳税人到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地方提供建筑服务。 根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 + 3%)×3%。 预缴税款的流程方面,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纳税人应自行建立预缴税款台账,区分不同县(市、区)和项目逐笔登记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发票号码、已预缴税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号码等相关内容,留存备查。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在取得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上述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总之,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时一定要按照规定进行预缴税款,以避免税务风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