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相互有扶养义务吗?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他生病了没办法工作,家里经济压力一下就大了。我自己工作收入也不算高,有点犹豫要不要一直负担他的生活费用。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夫妻双方相互有扶养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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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相互是有扶养义务的。扶养义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生活中要互相照顾、互相帮助,在一方遇到困难或者需要经济支持的时候,另一方有责任伸出援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这一条款从法律层面确定了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责任。 这种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建立而产生的,并且贯穿于整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双方在经济能力、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何种差异,只要婚姻关系存在,扶养义务就不能被免除。 例如,在一方因患病、伤残、失业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时,另一方就应当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如果一方拒绝履行扶养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需求、扶养能力等因素,来确定扶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如果一方故意逃避扶养义务,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不仅是道德上的要求,更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它体现了婚姻关系中双方相互扶持、共担风雨的本质,有助于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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