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搬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如果有该怎么办?


首先,村民搬迁安置房是有可能办理房产证的,但具体情况要根据不同因素来确定。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对于村民搬迁安置房,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办理安置房房产证的流程如下:第一步是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第二步是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第三步是拿测绘图(表),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第四步是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第五步是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这两笔款项需向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或者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纳凭证,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第六步是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主要包括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等。第七步是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