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一千元是否构成行贿罪?
我给别人送了一千元,不知道这属不属于行贿罪。我很担心自己这种行为会不会触犯法律,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行贿金额和行贿罪是怎么界定的,一千元到底有没有达到行贿罪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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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行贿行为都会构成行贿罪,对于行贿罪的认定,有一定的金额标准等相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从您的情况来看,行贿一千元未达到三万元的标准,并且也没有达到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且具备上述特定情形的条件。所以,一般情况下,行贿一千元不构成行贿罪。不过,虽然不构成行贿罪,但这种行贿行为本身也是违反道德和纪律规范的,并且如果长期多次行贿小额财物,累计达到一定程度,也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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