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定责书需要双方签字吗?
我出了一场交通事故,现在交警那边出具了事故定责书。我不太清楚这个定责书需不需要双方都签字,不签字的话会不会影响它的效力呢?我有点担心这个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展开


事故定责书,通常指的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它是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调查后,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的一种文书。 关于事故定责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答案是不需要。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在一般程序中,第六十五条也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这意味着即使一方当事人拒绝签字,只要交警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并送达了事故定责书,该定责书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事故定责书不以双方签字为生效要件。签字只是证明当事人收到了这份定责书,不签字并不影响它的法律效力和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如果当事人对事故定责书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请复核等法定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