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走法院程序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想知道是不是得去法院走程序。我们已经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了,就想快点把离婚办了,不太清楚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需不需要去法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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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通常是不需要走法院程序的。所谓协议离婚,指的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说明,协议离婚主要是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程序下完成的。 其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约定清楚。接着,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然后,有30天的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计算。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而法院程序一般适用于诉讼离婚。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比如对财产分割分歧很大、一方不同意离婚等情况时,一方便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处理相关问题。所以,如果是协议离婚,按规定走婚姻登记机关的程序就行,不用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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