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还款意愿法院还会强制执行房子吗?
我欠了别人钱,我是有还款意愿的,也一直在和债权人协商还款计划,可债权人还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名下有一套房子,想问下在我有还款意愿的情况下,法院会强制执行我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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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当债务人有还款意愿时,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其房子,需要分情况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如果债务人虽然有还款意愿,也在积极与债权人协商还款计划,但一直没有实际履行还款义务,且债权人已经取得生效的法律文书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强制执行条件,那么是有可能对债务人名下的房子进行强制执行的。不过,如果房子是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然而,如果债务人不仅有还款意愿,还在按照与债权人达成的还款计划或者法院的要求积极还款,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对其房子进行强制执行。因为法院也鼓励当事人通过协商、履行义务来解决纠纷,而不是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院会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还款态度、还款能力以及实际履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是否对房子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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