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控制价是否有暂列金额?
我正在参与一个项目的招标工作,对于招标控制价这块不太清楚。想知道在招标控制价里会不会包含暂列金额呢?我不太明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展开


在我国的招标活动中,招标控制价是有可能包含暂列金额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这两个概念。 招标控制价,简单来说,就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通俗点讲,就是招标人给这个项目设定的一个价格上限,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这个价格,否则就会被判定为无效投标。 暂列金额则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这笔钱主要是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也就是说,暂列金额是为了应对一些不确定的情况而预留的资金。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 2013)的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包括暂列金额。这意味着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通常是要考虑暂列金额的。暂列金额可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一般来说,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复杂程度、设计深度、工程环境条件等因素,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一定比例估算。 不过,具体到某个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是否包含暂列金额,以及暂列金额的具体数额,还是要依据招标文件以及相关的计价规定来确定。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是否设置暂列金额以及设置多少暂列金额。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