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价不能超过多少比例?
我在做一个项目,里面涉及到暂估价。我不太清楚在法律规定里,暂估价有没有比例限制,要是有的话,不能超过多少比例呢?我想了解清楚,避免项目在这方面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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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价是指在招标阶段预见肯定要发生,只是因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又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时采用的一种价格形式。 在我国,不同领域对于暂估价比例的规定有所不同。以工程建设领域为例,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 2013 等相关规定,一般来说,暂估价的比例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绝对固定的数值上限。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会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对暂估价比例进行约束。比如某些地区规定,工程建设项目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占合同估算价的比例不宜超过 10%,专业工程暂估价占合同估算价的比例也不宜超过一定比例,通常也在 10% - 20%左右,但具体比例要以当地规定为准。 这样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招标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防止招标人利用暂估价来规避招标等行为。如果暂估价设置过高,可能会导致项目成本难以控制,也可能影响投标人的报价和竞争的公平性。 所以,当你遇到暂估价相关问题时,除了要遵循国家的相关计价规范,还需要重点关注项目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如果对暂估价比例的合规性存在疑问,也可以咨询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机构,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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