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善意第三人是否适用于动产?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一个二手的笔记本电脑,后来原主人找来,说卖电脑的人是偷他的。我想知道我作为善意第三人,这种情况在动产交易里受法律保护吗?我还能不能留下这台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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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产善意取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善意第三人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交易相对方存在权利瑕疵,而基于善意与该相对方进行交易的人。在动产交易中,善意第三人制度是适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也就是说,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动产的所有权。在你的情况中,如果你在购买二手笔记本电脑时并不知晓该电脑是偷来的,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并且电脑已经交付给你,那么你很可能符合善意第三人的条件。原所有权人一般不能直接要求你返还电脑,而只能向无处分权人(偷电脑并卖给你的人)请求赔偿损失。 不过,如果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可能会被认为不符合“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这一条件。同时,如果原所有权人能够证明你在购买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电脑来源不合法,那么你也不能被认定为善意第三人。所以,在实际判断时,需要结合具体的证据和情况来确定你是否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留下这台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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