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是否跟抚养权走?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我,但孩子户口还在他爸爸那里。我想知道孩子户口是不是必须跟着抚养权走呢?需不需要把孩子户口迁到我这里?要是不迁会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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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户口并不一定跟抚养权走。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而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是一个人身份和居住地的一种登记。 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并没有明确要求孩子户口必须跟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也就是说,离婚后关于孩子户口迁移问题,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的。 如果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希望将孩子户口迁移到自己名下,是可以办理迁移手续的。首先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需要的证件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孩子出生证明等;然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最后持迁移证、准迁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不过,如果不迁移孩子户口,也不会影响抚养权方对孩子行使抚养权利和义务。孩子仍然可以在法律上由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抚养和照顾,享有相应的权益。但在一些实际生活场景中,可能会带来一些不便,比如孩子上学,有些学校可能会要求孩子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等。所以,是否迁移孩子户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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