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医疗事故是否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我家里人之前在医院看病,结果出了医疗事故。现在涉及责任认定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在民法典里,医疗事故是不是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我就想知道这方面的规定,这样能更好地去处理后续的事情,所以来问问大家。
展开


在民法典中,医疗事故在特定情形下是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 过错推定责任是一种特殊的归责原则。一般情况下,在民事侵权案件里,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受害方要证明加害方存在过错。但在过错推定责任中,先假设加害方有过错,除非加害方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比如说,如果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诊疗规范,像手术操作没有按照标准流程进行,就可以推定其存在过错。再如,医院隐匿了关键的病历资料,使得患者无法获取完整信息来证明医院有无过错,此时也会推定医院有过错。这是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在医疗纠纷中,患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获取证据的能力有限。所以在这些法定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