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集团企业内部资金无偿借贷是否免征增值税?

我所在的公司属于一个集团企业,最近集团内有企业之间打算进行无偿借贷资金的操作。我想了解下,在这种集团企业内部资金无偿借贷的情况下,是不是不用缴纳增值税呀?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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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团借贷免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集团企业内部资金无偿借贷的情况,确实存在免征增值税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在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中,一般情况下取得利息收入等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但对于集团企业内部的无偿借贷有特殊规定。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 号)第三条规定,自 2019 年 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后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6 号)又将该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也就是说,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集团企业内部的无偿借贷资金不用缴纳增值税。 不过要注意的是,享受这项政策是有条件的。借贷双方必须属于企业集团内单位,这里的企业集团需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 4 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企注〔2018〕139 号)的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只有符合这些规定和条件,集团企业内部资金无偿借贷才能适用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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