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第二天一定会生效吗?


在探讨合同签订第二天是否生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合同生效的基本概念。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是依法成立的,那么它在成立时就生效了。这里的“成立”通常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例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合同即成立。如果这份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那么它在签字的那一刻就生效了,并不一定是签订后的第二天。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一方面,法律可能会对某些合同的生效作出特别规定。比如,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另一方面,当事人也可以自行约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比如,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后生效”,那么合同就会按照这个约定的时间生效,而不是签订后的第二天。再比如,当事人约定合同的生效以某个条件的成就为前提,如“本合同自乙方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如果乙方没有交付定金,即使合同已经签订,也不会生效。 所以,合同签订第二天是否生效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等因素。如果对合同生效时间存在疑问,建议当事人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