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给员工签合同员工索要赔偿合理吗

我是一家小公司老板,之前因为疏忽,没和员工签合同。现在员工找我要赔偿,我有点懵。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员工索要赔偿是不是合理?要是合理,具体赔偿怎么算?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妥善处理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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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索要赔偿通常是合理的。首先来解释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简单说就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和劳动者签合同,就得额外多付一倍工资给劳动者作为惩罚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法律明确赋予员工的权利。 计算方式上,双倍工资的起始时间是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第二天,截止时间是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天 。比如,员工是2月1日入职,3月2日开始就要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在5月1日补签合同,那3月2日到4月30日这段时间要支付双倍工资。 另外,如果员工因为单位没签合同而离职,还可能涉及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作为用人单位,面对员工索要赔偿,建议积极与员工沟通协商。解释未签合同的原因(若有合理原因),同时尽快补签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赔偿。这样既能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也能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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