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只看借条不接受任何证据吗?
我有个朋友找我借钱,当时写了借条。后来他不还钱,我就起诉到法院了。我除了借条,还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些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但有人跟我说法院只看借条,其他证据都不接受,这是真的吗?我这些证据到底有没有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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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并非只看借条而不接受其他证据。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借条属于书证的一种,而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聊天记录也属于电子数据的范畴。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会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如果仅有借条,而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借款的实际交付情况,法院可能会对借贷关系的真实性产生疑问。相反,如果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其他证据与借条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么就能更有力地证明借贷事实的存在。 所以,除了借条之外的其他证据,只要是合法取得且与案件有关联性,法院是会接受并进行审查的。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法院更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你提供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是有用的,应该积极向法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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