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重新审理是否还需要开庭?
我有个官司之前已经审理过了,现在法院要重新审理这个案子。我不太清楚重新审理的流程,想知道法院重新审理的时候是不是还得再开庭啊?心里有点没底,想提前了解清楚。
展开


法院重新审理案件通常是需要开庭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重新审理这个概念。重新审理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再次进行审查和处理。这种情况一般是因为原判决、裁定可能存在错误,或者出现了新的证据等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而在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中,开庭审理是主要的审理方式。第一审普通程序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这说明,在第一审程序里,大部分情况下是要开庭公开审理的。对于第二审程序,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发回重审后,原审法院依然要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开庭审理。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不开庭。比如,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并且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总体而言,法院重新审理案件大概率是要开庭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