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死了儿媳不管公婆是否有继承权?
我老公去世了,之后我和公婆联系就变少了,没怎么管他们。现在公婆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有没有权利继承他们的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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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儿媳通常情况下对公婆的遗产并没有法定的继承权。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面并没有将儿媳纳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但是,法律也有特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指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意味着,如果儿媳在丈夫去世后,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比如长期照顾公婆的生活起居、为公婆提供经济支持等,那么她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在你所描述的情况中,儿子去世后儿媳不管公婆,也就是没有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儿媳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不过,如果公婆通过遗嘱的方式明确将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儿媳,那么儿媳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相应的财产,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当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时,遗产会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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