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打死不承认是否有效果?
我因为一些事被带到派出所,心里很害怕,不想承认自己做过的事,就想着在派出所一直不承认。可又担心这样做有没有用,所以想问问在派出所打死不承认到底有没有效果啊?
展开


在派出所“打死不承认”通常是没有效果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下证据的概念。证据就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在法律程序里,认定一个人是否违法犯罪,依靠的是证据,而不是当事人是否承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也就是说,如果警方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即便当事人不承认,也不影响对其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的认定。这些证据可以是物证,比如作案工具;可以是书证,像合同、信件等;也可以是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而且,当事人如果一直拒不承认,可能会被视为没有悔罪表现。在后续的处罚中,司法机关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作出相对较重的处罚。相反,如果当事人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供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所以,在派出所“打死不承认”不仅无法逃避法律制裁,还可能让自己面临更不利的后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