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借条但用谎言借钱是否构成诈骗?
我借了别人一笔钱,当时说了些谎话,不过也给对方打了借条。现在有点担心这样的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诈骗啊,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打了借条但用谎言借钱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诈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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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打了借条但用谎言借钱是否构成诈骗时,需要先明白诈骗罪的定义。诈骗罪通俗来讲,就是一个人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让别人产生错误的认识,然后基于这个错误认识把自己的财物交给骗子,骗子通过这种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判断打借条用谎言借钱是否构成诈骗,关键要看几个方面。首先是借款人借钱时的主观故意。如果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钱,编造谎言借钱只是为了把钱骗到手然后据为己有,那很可能就构成诈骗。比如,借款人虚构自己有很赚钱的投资项目,向别人借钱后却拿去挥霍,根本没打算用于所谓的投资,也不打算还钱,这种情况就比较符合诈骗的特征。 其次是看借款人借钱后的行为表现。如果借到钱后,借款人积极想办法还钱,有还款的实际行动,即便借钱时说了些谎言,通常也不会认定为诈骗。比如,借款人承诺会用这笔钱做生意,结果生意失败了,但一直在努力工作赚钱准备还款,这种情况就不太容易被认定为诈骗。 最后还要考虑借款的用途和去向。如果借款用于正常的生产生活,或者虽然用途和之前说的不太一样,但不是用于非法活动或者个人挥霍,也不能轻易认定为诈骗。所以,打了借条用谎言借钱不一定就构成诈骗,要综合各方面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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