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女方到场吗?
我打算和老公协议离婚,但是听说可能一方到场就行。我最近工作特别忙,实在抽不出时间去民政局办手续,就想问问协议离婚是不是只要女方到场就可以,还是双方都必须到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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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然后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一种离婚方式。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强调了“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意思就是夫妻双方都必须到场,不能只让女方或者男方一方到场。 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协商一致等情况进行审查。这要求双方亲自表达意愿、提交相关材料。如果只有女方到场,婚姻登记机关无法确认男方是否是真实自愿离婚,也不能对双方协商的内容进行当面核实。所以,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不能缺席协议离婚的办理过程。只有双方共同到场,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申请、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环节,才能顺利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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