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盗窃和遗失该如何界定?

我前几天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我怀疑是被人偷了,但也不确定是不是自己不小心遗失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盗窃和遗失是怎么界定的呢?有没有什么明确的标准或者判断方法,能让我区分这到底是盗窃还是遗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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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遗失界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盗窃和遗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来理解一下什么是盗窃。盗窃指的是,一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的手段,去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这里的“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是说这个人打心底里就想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而且是没有经过别人同意的。“秘密手段”则是指在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把东西拿走。比如,在公交车上趁人不注意,把手伸进别人的口袋偷钱包,这就是典型的盗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而遗失,是指财物的所有人或者占有人,因为疏忽大意等原因,偶然地丧失了对财物的占有。简单来讲,就是自己不小心把东西弄丢了。遗失并不涉及到他人故意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比如说,你在逛街的时候,不小心把手机从口袋里掉了出来,没发现就走了,这就是遗失。对于遗失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在实际判断时,关键看财物脱离原主人控制的原因。如果是被他人故意以非法手段拿走,那就是盗窃;如果是原主人自己不小心弄丢的,那就是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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