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界定盗窃和侵占?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别人把东西放我这儿让我帮忙保管,结果东西不见了。对方非说我是偷了他的东西,但我真没偷,可能是不小心弄丢了。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盗窃和侵占到底是怎么界定的,我这种情况算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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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侵占界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盗窃和侵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行为方式、犯罪对象和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盗窃。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所有者、保管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例如,趁别人不注意,溜进他人家中偷走财物,或者在商场里趁顾客不注意,拿走其放在一旁的手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 而侵占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里的代为保管,是指基于委托、租赁、借用等关系,对他人财物进行保管。遗忘物是指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有意识地将财物放在某处,因疏忽而忘记拿走的财物。埋藏物是指埋藏于地下的财物。比如,你帮朋友保管一个贵重物品,后来你起了贪心,想把这个物品据为己有,并且在朋友要求归还时拒不交还,这就可能构成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两者主要区别在于:一是犯罪对象不同,盗窃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而侵占的对象是行为人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二是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不同,盗窃的故意通常产生在获取财物之前,而侵占的故意产生在已经持有他人财物之后。在判断一个行为是盗窃还是侵占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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